校社科字[2012] 25 号
校内各有关单位:
按照长春市社会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2012年度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长社科办发[2012]1号),现开始组织2012年度长春市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课题立项申报工作。要求具体申报事宜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从服务和促进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长春经济社会发展,推动长春市哲学社会科学事业繁荣发展出发,围绕长春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突出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深入研究长春市经济社会发展的规律,产出高水平的研究成果,切实有效地为长春市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服务。
二、课题立项及经费资助
1、长春市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课题设26个指南课题(见附件1),每个课题只立1项,共立26项。指南课题以外的自选课题的立项数量视实际情况而定。
2、对所有立项指南课题进行资助,待课题研究任务完成后,由长春市委宣传部将课题资助经费一次性拔付给课题承担单位的科研管理部门。确立为重点课题的,每个资助8000-10000元;确立为一般课题的,每个资助3000—5000元。
3、对自选课题,经长春市社科规划办审议后,符合要求的,纳入本年度全市哲学社科研究规划,经费自筹。
三、申报要求
1、课题申报者必须要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相当于副高以上职称,否则需要提供由两名副高以上职称人员出具的书面推荐意见。
2、正在承担国家或省级各类研究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报;已承担市社科规划课题尚未结项(以申报截止日期为准)的课题负责人,不得申报;已获本年度长春市社会科学院资助研究项目或长春市其它资助研究项目的,不得申报。
3、每个申报者只能选择1个课题进行申报,申报书填写的具体要求请见附后《项目申报书》中的“填写说明”。
4、所有立项课题的最终成果以研究报告为主,需要在1年内完成(自立项之日起计算),不得延期。
四、申报时间
请各单位科研秘书务必于2012年4月23日前由将本单位申报材料(一式5份,含电子文本,)报送社科处。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朴素 联系电话:85168697
E-mail:piaosu@jlu.edu.cn
附1:长春市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课题指南
附2:《长春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申报书》
社会科学处
2012年4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