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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5年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11-13 编辑: 浏览次数:

提交部门:研究生院 提交时间:2015-11-13 13:28:39 字号:

校内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办法》(学位〔2014〕4号)和《关于开展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工作的通知》(学位〔2014〕16号)文件精神,国家将对获得学位授权满六年的学术学位授权点和专业学位授权点进行合格评估。为贯彻执行国家文件精神,同时根据《beat365官方网站学位授权点管理办法》(校发〔2015〕188号)的规定,学校制定了《beat365官方网站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实施方案》,决定在2015至2018年间分期分批对我校在合格评估范围内的全部学位授权点开展合格评估工作。现将2015年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范围

  2015年开展第一批次的合格评估工作,参加合格评估的学位授权点名单如下(共计17个):

哲学、理论经济学、法学、马克思主义理论、中国语言文学、考古学、数学、物理学、化学、生物学、机械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农业工程、兽医学、公共管理。

二、指导思想

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工作,以保证人才培养质量为核心,重点评估研究生教育质量和学位授予质量。通过合格评估对学校学位授权点进行全面检查与剖析,立足于发现问题,促进整改,有利于特色发展,持续提升研究生教育质量。同时,对合格评估中存在问题的学位授权点,提出预警,并结合社会对人才的需求和学科自身发展情况,为学校进行学位授权点动态调整提供依据。

三、评估组织

1.学校成立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评估工作的统筹规划、政策制定、组织协调等;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学位办公室,负责评估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

领导小组组成:

组 长:杨振斌 李元元

副组长:陈 岗 吴振武 杜 莉 郑伟涛 孙友宏 冯正玉

成 员(按姓氏笔画排序):

方东红 田文晶 刘 鹤 闫国生 孙长智 杨 洲

张广翠 张宗弢 周 强 赵丁选 胡 亮 钟 新

顾旭东 康永刚 霍志刚 魏鹤影

2.各有关研究生培养单位应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工作领导小组和以主管研究生教育工作的副院长为组长的工作小组,负责对评估工作的组织和评估材料的准备、落实。评估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人员名单报学位办公室。

3.同一学位授权点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研究生培养单位招收培养研究生的,由牵头单位负责该学位授权点的评估组织工作,相关培养单位应给予积极配合。

4.学科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负责评估各阶段上报材料的审核。

5.学位评定委员会根据各学位授权点评估结果,对存在问题的学位授权点提出处理建议。

四、评估步骤与时间安排

1.2015年11月13日至2015年11月30日为填报和撰写评估材料阶段

各参评学位授权点负责单位或牵头单位根据《beat365官方网站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指标体系》(附件1)的内容,认真组织填写《beat365官方网站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简况表》(附件2),组织撰写《beat365官方网站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报告》(附件3)。同时填写表Ⅱ-3“科学研究”中科研项目、科研成果详细清单,以备抽查。

2. 2015年12月5日至2015年12月15日前为专家组评审阶段

(1)各参评学位授权点负责单位或牵头单位聘请5名校外本学科领域学术水平较高的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作为评估专家(来自同一单位的专家不超过2名),到校进行评估。聘请的专家名单须报学位办公室审核备案。

(2)各参评学位授权点负责单位或牵头单位应事先与评估专家进行充分沟通,向专家说明本学科的人才培养目标、人才培养质量标准、评估目的、评估方法、工作要求和工作流程等,听取专家对评估工作安排的意见。同时,将评估材料提前发给专家(包括向专家提供毕业研究生名单(不含涉密学位论文人员),每位专家随机抽取3人,将专家抽取的毕业研究生的学位论文提前邮寄给专家评审。电子版学位论文可到学位办公室拷贝)。

(3)评估专家到校后,通过听取总体汇报、与师生和管理人员座谈、查阅有关资料等方式进行考察。

(4)评估专家在充分了解学位授权点基本情况后,填写《beat365官方网站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专家考评表》(附件4)。

(5)评估专家组经过充分讨论,从学位授权点建设的各个方面提出诊断式评议意见,指出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建议,同时填写《beat365官方网站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专家组评议意见表》(附件5)。

(6)参评学位授权点负责单位或牵头单位根据专家意见,对评估报告进行补充完善。

3.学位评定委员会根据同行专家评议意见和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情况,给出“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

4.学校将各学位授权点的合格评估报告在“全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信息平台”上向社会公开。

五、结果处理

1.对评估结果为“不合格”的学位授权点,撤销学位授权。

2.对评估结果为“合格”但在某些方面存在严重影响研究生培养质量问题、不适应社会人才需求或不符合我校学科建设发展需要的学位授权点,限期整改或撤销学位授权。

3.对未参加合格评估的学位授权点,视为自动放弃学位授权。

4.撤销和放弃授权的学位授权点,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学位授权,其在学研究生可按原渠道完成学位授予。

六、提交评估材料时间

1.2015年12月1日前,各参评学位授权点负责单位或牵头单位将《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简况表》和《beat365官方网站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报告》纸质版各1份及电子版报学位办公室审查。

2.2015年12月16日前,各参评学位授权点负责单位或牵头单位将下列材料报送学位办公室:

(1)根据专家意见补充完善后的《beat365官方网站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简况表》和《beat365官方网站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报告》各一式5份纸质版及电子版。

(2)《beat365官方网站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专家考评表》和《beat365官方网站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专家评议组意见表》原件。

七、工作要求

各相关研究生培养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设专人负责,认真组织相关人员填报材料和撰写学科评估报告,确保内容真实、准确,保质保量地按时完成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工作。

 

附件:

1.beat365官方网站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指标体系

2.beat365官方网站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简况表

3.beat365官方网站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报告撰写提纲

4.beat365官方网站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专家考评表

5.beat365官方网站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专家组评议意见表

6. 2015年参加合格评估学位授权点负责单位(牵头单位)及参加单位名单表

7.beat365官方网站研究生教育满意度调查问卷体统使用说明

8.科研项目、科研成果清单

相关文件

1.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办法》(学位〔2014〕4号)

2.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关于开展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工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