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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届贷款毕业研究生上交相关贷款材料的说明

发布时间:2016-05-31 编辑: 浏览次数:

提交部门:研究生院   提交时间:2016-5-31 9:30:30 字号:   

各培养单位及相关研究生:

  学校2016年贷款毕业研究生签订还款协议、展期协议现场会已结束。现就应提交的相关材料说明如下:

  一、本次提交相关贷款材料的人员

  按基础学制2016年应该毕业的曾申领过我校中行校园地贷款的研究生,即2013级三年制、2014级两年制研究生中曾在beat365官方网站参加过校园地贷款且未还清贷款的同学,包括其中的拟延期答辩研究生、去年年底提前答辩研究生、只在本科期间贷过款的研究生等。

  二、材料区分

  1、已经办理提前还款并结清全部贷款的研究生,要向培养单位提交相关还款凭证,培养单位只需上报《提前还款研究生汇总表》纸版和电子版即可。

  2、未结清贷款,毕业后不继续攻博的研究生,要签订《国家助学贷款还款协议》,并向培养单位上交相关材料,培养单位按学号排序后,连同《毕业研究生还款协议信息汇总表》纸版和电子版一并报研究生管理处。材料清单如下:

 (1)身份证与中国银行卡A4复印件一份。复印在一张纸上,身份证要正反面复印,中行卡是贷款学生本人在长春市中行开户的借记卡,印正面即可。(纸上还须誊写一遍身份证号,银行卡号,并标明学号,专业及联系方式);

 (2)研究生证A4复印件一份(照片页和内容页在一张纸上);

 (3)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家助学贷款还款协议(可下载,正反面打印);

 (4)资料确认书(可下载)。

  3、未结清贷款,应届毕业后继续攻博(不含就读国外院校)且已明确被录取的研究生(含2015年取得博士学籍的硕博连读生),要签订《国家助学贷款还款协议》及《调整还款计划及贴息申请书》,交培养单位,培养单位按学号排序后,连同《毕业研究生展期协议信息汇总表》纸版和电子版一并报研究生管理处。材料清单如下:

 (1)身份证与中国银行卡A4复印件一份。复印在一张纸上,身份证要正反面复印,中行卡是贷款学生本人在长春市中行开户的借记卡,印正面即可。(纸上还须誊写一遍身份证号,银行卡号,并标明学号,专业及联系方式);

 (2)研究生证A4复印件一份(照片页和内容页在一张纸上);

 (3)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家助学贷款还款协议(可下载,正反面打印);

 (4)调整还款计划及贴息申请书(可下载,正反面打印);

 (5)博士录取通知书A4复印件;(暂无通知书的研究生,可先上交录取高校相关院系开具的录取证明,待收到通知书后,再补交复印件);

 (6)资料确认书(可下载)。

  三、材料上报时间

  研究生统一将各自材料交所在培养单位研究生办公室,各单位务必要在6月8 日(星期三)下班前报研究生管理处,电子版发送至wky@jlu.edu.cn。

  特此说明。

  联系人:王开宇  电话:85166341

 

              研究生管理处

 

              2016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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