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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三十一期学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结业考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11-11 编辑: 浏览次数:

提交部门:组织部   提交时间:2016-11-10 14:08:10 字号:   

各基层党委(总支、直属支部):

  第三十一期学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的集中培训工作已经结束,根据培训工作总体安排,学校党校将于近期组织结业考试,现将结业考试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2016年11月13日(星期日)下午,考试共分两场。

  第一场13:00—14:30;第二场15:00—16:30。

  二、考试地点

  考试分别在中心校区、东区、北区(含原新民、朝阳校区与前卫北区)、南湖校区、西区(原农学部)举行。具体考场安排见附件。

  三、考试要求

  1.考试为闭卷。

  2.考试题型为简答题和论述题。

  3.学员必须携带准考证和本人学生证(两证缺一不可)参加考试。考试时要提前20分钟到达指定考场并按监考老师的要求有序就座。考试开始10分钟后,迟到学员不得入场。

  4.考试作弊者,当场下发《处分决定通知书》,全校通报批评,取消学员资格,两年内不准再参加党校培训学习。

  四、其它

  1.请各单位培训负责人11月11日下班前统一领取准考证并及时发放到每位考生。

  2.党校办公室将在考试结束后十个工作日内下发考试成绩单。

  3.请各基层党委在考试成绩下发同时领取成绩单及《beat365官方网站第三十一期党校学员登记表》,领取后15天内将填写完毕并盖章的成绩合格学员的《beat365官方网站第三十一期党校学员登记表》(1份)以及社会实践报告(以学院为单位上交1份),统一送交党校办公室,同时领取学员结业证书。

  党校办公室联系人:金鑫  联系电话:85167730  

  办公地址:中心校区行政楼1211室

 

  附件:第三十一期学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结业考试考场安排

 

                              党委组织部

                               党校办公室

                              2016年11月10日

 


     附件
  1. 第三十一期学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结业考试考场安排.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