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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遴选优秀学生参加“2017年中央国家机关大学生(‘紫光阁’)实习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6-15 编辑: 浏览次数:
2017年06月15日 08:59  团委

校团字〔2017〕111号

各基层团委:

为引导青年学生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加强实践育人,帮助大学生了解国情社情,在实习实践中坚定理想信念,同时搭建中央国家机关与青年学生的交流平台,中央国家机关工委、共青团中央、全国学联将继续实施“中央国家机关大学生(‘紫光阁’)实习计划”。现将人员遴选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实习时间

7月中旬至8月中旬,为期一个月左右,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实习单位

中央国家机关部委及单位

三、实习内容

1.政务观察。了解中央国家机关的工作运转情况、国家公务员的工作状态和作风。

2.业务实践。参与中央国家机关具体业务工作,参加机关内部集体活动、与机关领导干部和青年公务员进行对话交流等。

3.特色交流。各实习单位结合自身实际安排特色工作内容。

4.分享传播。实习学生在个人及学校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和校园媒体、大众传媒中撰写体会和交流分享,向社会展现中央国家机关的运转及文化、国家公务员的工作作风和良好形象。

四、招收计划及对象

1.面向相关高校,每所高校招收3人。

2.重点考虑二年级、三年级本科生及研究生。

3.优先选拔全国、省、校等各级大学生骨干培养学校学员。   

五、基本条件

1.品学兼优,表现突出,具有较强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保密意识。

2.具有较好的理论功底、文字表达能力和网络办公技能。

3.学生本人具有参加本次实习计划的意愿,并能够保证全程、全心参与实习工作。

4.原则上为中共党员(预备党员)。

5.具有校级学生组织主要学生干部经历者,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六、遴选流程

1.各基层团委要在院内做好宣传工作,以基层团委为单位进行推荐,推荐人员不超过3人。校团委将根据报名情况,择优遴选5名优秀学生向团中央学校部推荐。

2.请各基层团委在619日(星期一)16:00前将报名登记表(附件1)和报名回执表(附件2)打包发送至jluxszz@163.com,不接受个人申报,逾期不予受理。

七、有关说明

1.请各基层团委高度重视人选推荐工作,在院内做好广泛的宣传发动,严格按照基本条件推荐学生,注重质量。

2.各基层团委要做好对学生的岗前动员,在实习期间做好对学生的教育管理,充分利用校内媒体平台做好宣传。

3.京外高校学生住宿上由团中央学校部协调京内学校学生宿舍统一住宿,有条件的学生可自行解决住宿。

4.实习学生午餐由接收单位负责,早晚餐由实习学生自行解决;各种交通费用由学生自行承担。

人:肖文旭

联系电话:85166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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